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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保密局)设机构职责

 

  自治区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自治区党委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自治区国家保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主管广西全区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其内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秘书处(法规督查处)

承担自治区党委保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印信管理和刊物编印等工作;负责全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和对涉密人员的培训。

负责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定密工作;查处泄密案件和密级鉴定工作;负责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和携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审查和办证工作;负责对“不明确事项”或者“有争议事项”的审查和密级确定工作;负责对外提供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审查和办证工作;负责对印刷、复印等行业的保密监督管理;负责对国家秘密载体制作、销毁定点单位的确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武器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资格审查论证工作;负责保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二、技术处

负责指导全区保密技术工作;组织保密技术检查、科技立项、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和保密防范技术的应用;组织对公共网络信息的保密检查;负责对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审批工作;组织技术专家小组开展对涉密系统的评估工作;负责涉密系统集成资质认定工作;对有关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配置使用的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及保密技术防范设备实行动态管理;收集、统计、分析保密技术情报资料;研究拟定保密技术防范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标准;编制保密技术发展规划;编写保密技术宣传教材,组织保密技术培训;负本办(局)计算机局域网及全区保密部门三级计算机系统网的管理工作;指导保密技术检查中心的保密技术检查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密技术检查中心

  负责对涉及保密范围的保密技术进行检查,提供技术防范措施、方案,以及对保密技术检查、防范设备进行维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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